春节期间(2月11-17日),全区指定1个接种门诊(电白区妇幼保健院预防接种门诊,地址:水东凤凰大道)照常提供新冠疫苗接种服务。新冠疫苗接种服务对象为:
1. 到期接种第二剂次新冠疫苗的人员,春节期间可到区妇幼保健院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疫苗;
2. 根据《关于印发茂名市鼓励企业外地员工春节期间留茂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茂府办函﹝2021﹞11号)要求,符合条件的留电白外地员工,可凭个人身份证、单位用工证明到区妇幼保健院预防接种门诊优先安排接种新冠疫苗。
3. 其余需接种第一剂次疫苗的重点人群按原接种日程安排到相应接种单位接种疫苗,请提前与接种单位预约接种时间。
关于符合接种条件的留电白外地员工的界定
符合条件的外地员工,是指年龄在18-59岁且无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以下12类人员:
1.新冠隔离场所工作人员;
2.医疗卫生人员及卫生系统内工作的其他人员;
3.因公出国人员、对外劳务派遣人员、留学生、因私出国人员;
4.进口产品的搬运、加工人员,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测人员,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
5.疫情地区除卫生人员外的其他防控人员(入境闭环管理相关从业人员);
6.社区工作者(社区三人小组);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快递业人员,特别是粤港跨境货车司机在口岸点、工作点、住宿的、运输沿线“三点一线”闭环管理流程中有关工作人员,以及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运输站点有关春运保障一线(直接接触旅客,含安保、保洁人员等)工作人员;
8.海关、边检、公安、武警、消防人员;
9.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10.基本社会运行保障人员(食品、水、电、气、热、油、通讯、金融、信息、环卫、殡葬和公共设施管理等人员);
11.福利机构和养老院工作人员;
12.羁押场所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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